各車輛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
為貫徹落實《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50號部令),規范《公告》管理,經請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同意,現將加強《公告》產品申報和檢測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規范部分產品《公告》申報要求
企業在申請產品準入時,應按以下要求提供相關信息。
1、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半掛車
應在“其他”欄中注明罐體外形總長度(含封頭)、直徑以及罐體安裝角度;應在選裝照片中提供車輛正側面照片;應在罐體結構簡圖中注明罐體容積(攪動容量)的計算過程。
2、集裝箱運輸車/半掛車應提供車輛俯視照片。
3、隨車起重運輸車/半掛車應在“其他”欄中注明起重機質量、型號、起重載荷。
4、低平板半掛車應提供鵝頸部分結構尺寸簡圖,標注鵝頸部分的長、寬等尺寸,并提供俯視照片。
二、加強車輛產品檢測工作
開展產品準入檢驗工作的檢驗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50號部令和《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審查要求》開展產品準入的檢測檢驗工作。檢驗檢測機構應加強對送檢產品的基本結構及技術參數的檢查,自2019年7月20日起,應在GB7258標準檢驗報告中增加《車輛基本結構及技術參數檢查表》(格式見附件)。檢測機構應確保檢查結果的真實、準確,并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審查要求》相關規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將根據產品準入審查要求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相關檢查內容。請各車輛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來源: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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