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牽頭,聯合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等單位,于2014年開始組織制訂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2018)(以下簡稱《617標準》)正式發布。
該標準將于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標準包括7個部分、600多頁、40多萬字,內容完整、系統性強,對危險貨物分類、包裝、托運、裝卸、運輸等環節的操作要求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國家為何組織出臺此項標準,該標準內容較原先標準有哪些改變,對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運輸企業、包裝制造商、裝貨人、駕駛員等從業單位和個人來說,需要特別學習和掌握的內容有哪些?
解決危險貨物運輸標準“四大問題”
日前,物流商用車網有幸就此話題采訪到該標準牽頭負責人——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主任工程師吳金中。
一是標準分散的問題。據初步統計,我國危險貨物運輸常見國家和行業標準有100多個,其中包括危險貨物相關標準63個,包裝容器相關標準41個,專用車輛相關標準13個,運輸操作管理標準7個等。標準內容非常分散,?;飞a經營企業、運輸企業很難掌握。
二是部分關鍵內容缺失的問題。雖然標準眾多,但是涉及實際運營過程中的關鍵問題卻沒有明確規定。比如:“一品一罐”的問題,到底一種罐是否還可再用于運裝其它?;?、裝哪些介質等,現有標準沒有明確說明。事實上,對于危化物流企業來說,很多罐可以做到“一罐裝多品”,這樣有利于提高儲運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又如:少量危險貨物運輸與危險貨物整車運輸在標準上有哪些差異,哪些物質是強腐蝕物質等與危化品物流息息相關的內容,也缺乏明確說明。
三是各個標準銜接不暢的問題。危險貨物運輸涉及到的環節眾多,包括托運、充裝、運輸、收貨等。此前,這些環節上的各參與方之間,各自遵循各自的標準,相互之間缺少銜接,有時貨物托運人不了解運輸企業遵循什么標準,托運人也不了解運輸企業遵循什么標準。而危險貨物運輸各方,需要共同傳遞貨物的危險性要求等重要信息,缺乏這個共識就達不到銜接的目的。
四是與國際規則接軌不夠的問題。原先的危險貨物運輸標準中,如危險貨物標志、車輛標準等,都需要進一步與國際接軌。特別是現在,其中包括天然氣、石油等大類,我國同時也有大量進口危化品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國須與國際標準對接,特別是與包括中亞、俄羅斯執行的歐洲標準銜接,才更有利于國際化商業合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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